昨天关于澳洲WHV放宽申请年龄的消息,大家讨论的很激烈。

主要大概有以下几个看法:

1、这一条文将在7月2日被repealed(废除),所以放宽到35岁八字没一撇。

2、Legislation Act 2003 里根本没有关于WHV的内容,所以WHV的更新是无稽之谈。

3、这是某个政党提出的烟雾弹,拉选票的而已,政府没有批准实施。

真的是这样吗?…也许我们需要再刨根问底。

下图为疑惑点的来源:

 

行,从头开始说吧。

What is Legislative Instruments?

What are legislative instruments?

Generally, the following are legislative instruments:

•      an instrument described or declared by a law (including this Act) to be a legislative instrument;

•      an instrument registered on the Federal Register of Legislation(联邦立法登记册) as a legislative instrument;

•      an instrument made under a power delegated by the Parliament that determines the law or alters its content.

However, an instrument is not a legislative instrument if an Act (or a regulation under this Act) so provides.

Legislative instruments的意思是:立法文书、法律文书。

简而言之,国会委托的权力机构做出的文书、通过了联邦立法登记册的文书才是Legislative instruments。从修正案原文我们可以看出,负责制定这份立法文书的是Minister for Immigration and Border Protection (澳大利亚移民和边境保护部长),这就是澳洲政府制定的,且已经通过了登记注册,毫无疑问。

突然…在野党…拉选票这个疑惑,好像就被解开了。我实在没有想象力把这两件事联想到一块…

When to commence(何时开始?)

文件里说得已经很明确了,7月1号正式开始实行。

关于这个实施时间,我们再查找 Legislation Act 2003 ,来寻找一下依据吧:

A legislative instrument or notifiable instrument commences on the day after the instrument is registered, or on another day provided by the instrument. Generally, the instrument does not apply retrospectively if that would adversely affect rights or impose liabilities.

             (1)  A legislative instrument or a notifiable instrument commences:

                     (a)  at the start of the day after the day the instrument is registered; or

                     (b)  so far as the instrument provides otherwise—in accordance with such provision.

大意如下:在立法文书成功注册的时间开始,或者立法文书内有注明开始时间,则按照注明的时间开始进行。

根据前一个问题的分析,我们已经知道,这份文书已经通过了注册,完全合规。所以开始时间是文书内所注明的时间,即7月1日。

政府是已经可以开始根据文件开始操作了的。

至于为什么澳大利亚移民和边境保护部的官网还没有更新,因为…饭要一口一口吃,活要一件一件干,土澳这个磨洋工,我们也不是第一次体会了,给他们点时间去落实吧…

 

Why repealed?

重点来了!这玩意刚实施一天,咋第二天就被repealed(废除)了呢?!

先不说别的,我们来看看  Division 1 of Part 3 of Chapter 3 of the Legislation Act 2003  到底是个什么鬼。

直接上图

Automatic repeal of amending and repealing instruments

大意如下:

废止时间:立法文书如果是修改其他文件,开始实行之后的一天,就可以被废止了。

废止的影响:对文书的废止不影响文书所进行的修改和废止行动

也就是说,如果只是修改其他条文,这个对这个修改案的废止行动是天然会被完成的,每一个曾经的修改案都是这么个流程,而且这个修改已经生效。即,WHV的年龄要求在法规层面已经完成了更改,变成了35岁。接下来就是将法规落实到移民局的实际行动中了,比如更改资格要求页面等。

正巧,之前的问题现在就可以解答了,这个 Legislation Act 2003 里咋就没有WHV的规则呢?

因为Legislation Act 2003 是个立法法案!约定的是澳大利亚的条例、法规、法律等如何运作,在这里面想找到WHV相关内容? 一定又是个国际玩笑…(要找就去Migration Regulations里面去找吧)

 

有没有可能发生变数?

目前移民局会根据这个修改案来行动,即用35岁来约定WHV的年龄。

但这也存在着一定的可能的变化,原因如下:

大意如下:如果在这份文书被递交到参议院和众议院之后,在15个sitting day之内,两院中有任何一个不同意这份文书,那么它就会被驳回。驳回的意思也就是说,他就不再生效了。

如果真的被驳回,那么在被驳回之前,签证官会按照哪份文件来办事呢?  以下文字给出了解释:

大意如下:在被驳回之前,那份被驳回的文件都是有效力的,会按照那份文件办事。

打个比方:如果你在被条文被议院驳回之前递交了申请,那么申请就会按照最高年龄为35岁来审理,如果你是33岁,你就会获得签证。在条文被议院驳回之后,如果有人递交了申请,他的年龄是33岁,那么他就会被拒签。

多久才能不被驳回?

正如以上所说,现在澳洲已经要开始根据这份文件行事了。

但这份文件同时会被tabled(呈交)到参议院和众议院来审核。

15 sitting day,不是工作日,也不是自然日。

这个sitting day是指参议院和众议院开会的日子。熬过15个开会日,如果他们对这个完全没有异议,那就OK,万事大吉了,完全没问题了。如果期间有任何一个议院不赞成这份文件,那就…又回到最初的起点,变回最高30岁了。

这15个sitting day 折算成成自然日大约是2-3个月,具体的开会日程表,可以见以下链接:

http://www.aph.gov.au/News_and_Events/Events_Calendar

这是参议院和众议院驳回的文件清单:

http://www.aph.gov.au/Parliamentary_Business/Bills_Legislation/leginstruments/senate-dissallowable-instruments

http://www.aph.gov.au/Parliamentary_Business/Bills_Legislation/leginstruments/house-dissallowable-instruments

目前我们所关注的这份文件还没有be tabled(呈交)。而且我查了下,不出意外的话,7月份他们一个sitting day 都没有,至少7月份大家是安全的,不会存在驳回问题~

但7月份估计土澳也不放名额…所以也没什么卵用…

条文被驳回的可能性有多少?

先告知一下如何判断是否被驳回,以曾经我们很关注的二签文件为例,这就是一份没有被驳回的文件:(注意,这里的no longer in force 只是因为他是个amendment(修改案)所以生效之后会自动废止。但它已经把二签的规则修改完成。)

如果被驳回,那下方会出现这个提示:

我只是个码农,我不能决定是否被驳回。但是可以给大家一个历史通过情况来参考。

大家可以到以下网页进行翻阅:https://www.legislation.gov.au/Series/F1996B03551/Amendments

到这里面,大家可以查看LI Amendments部分的内容,大家可以一页页一个个点开来看一下,根据上文的判断方法,检查是否被驳回。(我粗略的看了看,被驳回的概率大约为5%)

这都是政策文件,绝不是某个政党天马行空的想象出来的拉选票的文件。即使被驳回,肯定也是个博弈的过程,不管结局如何,我们都可以在这里先给移民局点个赞,至少我们踏进过35岁的门槛,看到过移民局的努力。

当然,也提醒各位30岁以上的朋友,变数可能存在,永远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比如辞职了等着WHV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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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明天大家看到,我们关注的放宽年龄修改案变成了 大红字:No longer in force,不要惊讶,不要害怕。如果你仔细读了上面的解释,你就一点都不觉得奇怪了。

我们真正要担心的,其实是参议院或者众议院的老哥老姐们突然想找存在感,集体对着它要求驳回。

 

以上就是分析了,你现在是不是也想感慨,土澳的制度真像个磨人的小妖精~

 

下面聊聊无关紧要的事情:

昨天公众号文章发完后凌晨还送了一位朋友去机场挺累的,没有及时写出来这篇文章。

讲道理大家一起讨论政策是件好事。

这里给大家建了个群,用于讨论澳洲WHV放宽至35岁与否的问题,大家可以集思广益,多多交流。(推荐人群:30-35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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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不进去,可以手动加一下微信号:adj-helper,然后发“35”,拉你进群。

我们都不是圣人也都会犯错,我这里的一家之言,总可能存在纰漏。如果真的有,一定会出来改正,永远没有一棍子打死的事情。

辟谣很好但咱能不能先把事情给搞清楚。在辟谣的时候文章本身有漏洞也就算了,还搞得跟批斗大会似的那和造谣也没有什么区别。道德制高点虽然凉快,但站久了容易感冒啊….

每一位打工度假者都是一个有独立思想的灵魂。不管是澳打君的公众号还是别的也许能带给你思路但终究只是个参考。能够长久陪伴诸位的,应该是你自己的思考方式,也许没过几天,你会发现自己写的攻略比现存的都要优秀。打工度假的精神,应该就在于独立思考和探索了吧。路在我们自己脚下,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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